2019年6月17日,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守廉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残障与中国历史》为主题进行学术演讲,并与参会嘉宾就中国残障权利保护问题进行研讨。此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奥运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国家级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奥运中心执行主任李树旺教授出席并发表致辞。本次会议由哈佛—人大残障人项目中方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锐副教授主持。

    吕世明副主席对中国人民大学一直以来对于残障事业发展尤其是残障法律制度的关注与贡献表示感谢。吕副主席回顾了中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历史,介绍了无障碍环境的现状与阶段性成果,强调无障碍环境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相关。他希望“无障碍”能转化为“无障爱”,最终升华为“无限爱”。

    王轶教授对安守廉教授长期致力于推动中美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交流表示特别感谢。他在致辞中从“人与动物的区别”这一思考展开,延伸出法学教育的使命和人类未来发展中的作用,希望我们培养出来的法律人,不仅仅有法律人的理想和坚守,更要有善良和温情。

    李树旺教授在致辞中回顾了我国人文奥运的成果,并从社会学、哲学的角度阐述人文奥运中的平等内涵。他认为残奥会的举办极大地推动了无障碍设施的普及,期待在2022年的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中能更进一步地提高无障碍水平。

    韩大元教授首先回忆了与安守廉教授的长期交流的历史,期待更多有着崇高理念和人权关怀的学者共同推动残障事业的发展。他认为无障碍设施涉及到人类文明、社会的安全与社会的共识,是稳定合理期待的立足点,也是维护人类尊严的防守线。韩大元教授介绍了无障碍法制研究与评估中心成立的背景与未来的工作,希望在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下进一步推动中国无障碍法制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无障碍法制研究与评估中心揭牌仪式正式举行。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哈佛大学法学院安守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奥运中心执行主任李树旺教授一起为中心揭牌,共同见证了无障碍法制研究与评估中心的成立。

    安守廉教授在学术演讲前,回顾了人大法学院与哈佛法学院的合作历史。从1982年至今,两校众多的学者与学生在残障、知识产权等多个学术领域交流,共同设立了多个法学学术合作项目。 
在《残障与中国历史》主题进行学术演讲中,安教授首先指出许多学者对中国历史上的残障保障持非常负面的态度。但是经过他的史料考证,中国历史上对残障人的政策更加复杂,既有消极的方面,同时也有积极的方面。 
    安教授从哲学理念、国家政策、法律、社会行为和残障者本身的自助这五个方面论述中国历史中的残障。哲学理念上看,儒家、道家和佛家经典中直接或间接地主张应该正视残障人,并给予应有的尊重与帮助。从国家政策上看,中国古代一直有对于残障者的给养政策,例如唐代的福田院、明代的养济院等。中国古代法律中也对残障群体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如伤害残障者加重刑罚,与残障人定下婚约后不能违反等。不仅国家举措给予残障者保护,民间中的保护情形俯拾皆是,来自家族、邻里、乃至陌生人,例如范仲淹的族群中通过分发田地和钱财的方式帮助包括残障在内的弱势群体。在残障人自助方面,安教授以盲人Agnes Gutzlaf为例,通过她自身的高超学术水平、帮助盲人群体阅读、担任非残障者的英语老师等事迹,说明残障人自身无穷的潜能。因此我们不应以父权主义的家长式观念对待残障人,同时也不能全盘否认中国古代的残障事业。


    在本次会议中,哈佛大学法学院残障人项目崔凤鸣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张万洪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曲相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岩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陆海娜副教授,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周建,北京冬奥组委对外联络部综合处处长周玲,有人基金会负责人蔡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等学者和专家围绕安守廉教授演讲和残障权利保护议题进行学术点评与讨论。 
哈佛大学法学院残障人项目崔凤鸣教授首先强调了残障的词汇概念问题,诸如英文中的“retardate”等词汇具有明显的歧视色彩,应尽力避免,而残障与语言的交叉也成为了学术研究领域。另外,崔教授还表达了对于安守廉教授的感激之情,安教授对于残障群体的尊重与对权利的维护渗透在日常与其他人接触的细微之中。

    武汉大学张万洪教授讨论了中国古代残障历史,认为从哲学理念上看,儒释道三种思想中不一定尊重人多样性本身的价值,反而会塑造完美的人格与人道观。政策中的救济也大多是帝王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和自身统治的需要,是专制统治的点缀和对臣民的恩赐。此外,在中国近代的残障教育也是值得关注的话题,西方传教士前往中国开办的残障学校成为了中国残障教育的起点,可以纳入到中国历史与残障的话题当中。


    中国社科院的曲相霏教授强调了古代制造残障的现象,包括太监与肉刑制度等。同时曲教授分析安守廉教授提到的康有为、梁启超对残障人消极态度的原因,中国开眼看世界之时恰逢西方从自然主义向实证主义转型末期,正处于人文主义的低潮、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天地,因此才会出现康梁思想中对于残障的负面态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岩教授从民法修订中的用词出发,认为残障观念的进步已经体现在立法中,但在无障碍的落实层面上仍然需要继续努力,而且教书和学生队伍中残障人的缺少也反映了社会的机制性歧视。因此残障问题仍然需要大量法律援助资源。


    中国人民大学陆海娜副教授从残障者在历史书写的主体性问题出发,思考残障群体的个人经验是否被历史所忽略。这一忽略所导致的可见度低又形成了恶性循环,使得他们被历史书写的权利进一步被剥夺,形成恶性循环。可见度低不仅来源于外在的歧视,还有可能由于后现代主义语境下的“掩饰”,以符合主流价值观,否认自己的残障。因此,陆海娜副教授期待在中国残联的领导下,残障人能够自主地书写历史、记录自己的过去。


    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周建认为残障研究应该采取“平视”的视角,拒绝俯视的施舍和仰视的乞求,而是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残障者和非残障者。消除基于残障的歧视需要学校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并且推广到社会中,从理念上消除障碍。


    冬奥组委对外联络部综合处周玲主任介绍了冬奥组委的工作,尤其汇报了无障碍工作上的进展。目前组委会已经制定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无障碍指南,并且正在研究体育场馆和周边基础设施的无障碍设计。周玲主任相信通过三地办赛的联动,北京市与河北省的无障碍环境会达到新的高度。


   有人基金会负责人蔡聪讲述自身作为残障者的生命经验,曾以批判和消极的角度看待残障人历史与自身的价值。他说,但在人大与哈佛的合作项目中,“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没有我们的参与请不要做有关我们的决定”)的理念和推广残障权利的过程让我们意识到了残障人的主体性,完成了通向自信的蜕变。他介绍了正在进行的“残库”项目,从2012年起就在记录人与残障的故事,承担着残障人历史讲述的责任与使命。在未来一加一残障公益组织会和人大法学院与哈佛法学院更加紧密地合作,共同推进无障碍事业的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从人之为人的主体性问题出发,探讨“人”的概念中是否天然地排除了残障人的群体,并应该思考如何为残障人赋能。韩教授以卫生间的建设为例,讨论了从项目的顶层设计到执行中的理念转化问题,指出我们需要将当今最新的理念落地为实在的、残障人可感知到的实践。


    在回答问题环节,安守廉教授对于上述教授的点评作出了简短的回应。他认为在对历史评价时仍应尊重当时的语境,但法律的落实问题的确十分关键,“没有我们的参与请不要做有关我们的决定”也应该成为落实政策的原则。 
    安教授最后表示自己会继续同人大法学院合作,产出更多的学术作品,努力创造残障人的美好生活。

    最后,吕世明副主席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他从自己的个人经验出发,讲述残联的建立对于自身命运的改变和残障人群体的教育权、就业权的提升。吕副主席认为目前残障者和非残障者的交流仍然十分缺乏,即便实在高等学府的学子对于残障问题也不甚了解。这就进一步导致了无障碍本身的设计和建造事倍功半。因此应积极推进双方的沟通,并且邀请残障人参与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中。对于残障人历史的问题,残联应该当仁不让地担起责任,与残障人和非残障人共同书写。


    会议的最后,郭锐副教授再次感谢安守廉教授的到来和各位学者与学生的参与。安守廉教授《残障与中国历史》主题演讲暨中国的残障权利保护研讨会顺利结束。 

内容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上一篇:《印花税法(送审稿)》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下一篇: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桂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