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8日至29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的中日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学术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行。来自日本驻华大使馆、神奈川大学、一桥大学、北海道大学,韩国驻华大使馆、首尔国立大学、梨花女子大学、首尔市立大学、成均馆大学、釜山检察院、在元律师事务所,以及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湖南大学、四川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广州大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八十余人出席会议。
    

研讨会共分为五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为“审判中心主义”,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敏远教授主持,与会人员分别对“中国的审判中心主义”“日本的审判中心主义”“韩国的审判中心主义”“庭审实质化的改革试点”等热点问题作了精辟的分析和解读。第二单元主题为“辩护制度”,与会人员围绕“中国的辩护制度与值班律师制度的发展”“认罪认罚从宽中值班律师制度的功能定位”分别阐述了各自观点。第三单元主题为“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与会人员围绕“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转型”等主题各抒己见。第四单元主题为“刑事速裁程序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会人员对“中国的刑事速裁程序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点问题作了深入剖析。第五单元主题为“刑事司法中的热点问题”,与会人员围绕“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等主题作了精彩发言。

 

 

    

本次研讨会旨在促进中日韩三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与实践的交流,推动司法制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会上,专家学者的探讨严谨而深入,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落下帷幕。

 

内容来源:浙江大学法学院

上一篇: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召开

下一篇:“新时代法理的理论想象”暨第三届“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学术研讨会南开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