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数据开放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中财—京东数科“数据治理与大数据法制沙龙”第二期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代表,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市司法局等政府部门代表,来自京东等行业代表,来自《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媒体代表,共计80余人,就政府数据开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从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等多学科领域展开了全面而深入地研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联席主任吴韬教授致辞中表示,此次研讨会的主办单位,除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还有中央财经大学大数据法制研究中心和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这两个中心的支持。这也说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对数字经济和法治问题的关注,而数据或者更广义概念上的数字经济下的法治建设,更是学术研究最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其中,公共数据的管理规则、政府持有数据的安全性、政府数据开放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等问题,均有一定的思考价值。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叶必丰教授首先表示,数据在社会生活中愈发重要,人们在享受数据带来的福利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法律难题。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此次研讨会,为社会各界人士学习相关知识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交流平台。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指出,政府数据开放的问题在2018年成为热点话题。2018年1月5日,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北京、上海、浙江、福建、贵州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同年12月,美国国会众议院也通过了已经讨论多年的政府数据开放立法。在此背景下,我们逐渐意识到政府数据的存在,从过去满足公民知情权的角度逐渐发展为有效利用数据资源。一方面,我们对当今政府数据开放的一些技术创新和治理创新持鼓励态度,另一方面,我们要警惕政府数据开放的“象征性治理”。

 内容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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