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同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人工智能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在同济大学中法中心举行。会上还举行了“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研究基地”成立仪式,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将首个研究基地设立于同济大学。此次学术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发起的“网络法公开课”全国巡讲首场活动的组成部分。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林,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汉华,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同济大学副校长江波,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副院长徐钢等出席会议。来自中国社科院、公安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腾讯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法学院副院长徐钢主持了开幕式。

      同济大学副校长江波在开幕致辞中,介绍了同济大学推进一流大学建设的情况,并希望以此为契机推动该校人工智能与法治的跨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同济大学法学院的发展。

      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首个研究基地设立在同济大学,将形成北京与上海的双城效应,助力学校和上海市的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法律研究,市法学会将给予大力支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林在讲话中,强调了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的重要性,分析了网络与信息法的特点,指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对法律立改废释提出了新规则和新要求。他表示希望同济大学能充分发挥研究基地的作用,立足上海、辐射华东,共同推动网络与信息法的研究。

     

      随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林,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同济大学副校长江波,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共同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研究基地”揭牌。

      开幕式之后,与会专家学者围绕 “人工智能与法律” 主题分两个单元展开深入研讨,分别由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钢、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周辉主持。

      在第一个单元的研讨中,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分析了人工智能对法律带来的影响与冲突,包括在立法层面上,人工智能的自动决策与传统立法的民主决策;在执行过程中,人工智能的自动性与行政执法的公开性;在司法过程中,法院遵循的公正原则与人工智能存在的算法不透明、不可解释、没有可预见性等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介绍了人工智能带来的多方位、多学科的挑战,既存在现实问题,也存在未来问题,并着重从知识产权的角度介绍了人工智能在专利申请与授予方面对现有法律的挑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陈树森介绍了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应用中的五点疑虑、四项解决方案、五个展望,并以个人实际办案经历展示了人工智能在司法审判中的智能辅助作用。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教授、上海市人工智能学会秘书长汪镭从技术工作者的角度谈了对法律与法律责任的理解和希冀。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法制工作处处长李菁菁从数据主权的角度谈了数据立法的相关问题,认为数据立法应主要解决三个问题,包括信息数据保护、数据稳定化与数据跨境调取和传输。同济大学法学院苏苗罕副教授从能源法角度与涉及人工智能的网络法进行对比,分别从能源的管网设施接入与网络数据的接入问题、管网的调度与数据的调取问题、二者的质量服务标准与设施的安全保护标准等维度展开了讨论。

      在第二个单元的研讨中,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探讨了人工智能的聪明程度与使用方式。腾讯研究院副院长杨乐讨论了网络平台的责任以及避风港原则、红旗原则在目前互联网环境下的适用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郑戈教授介绍了人工智能与精准治理的法治维度,提出在大数据环境下“算力即权力”的观点。同济大学法学院张韬略副教授介绍了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上路的相关法律规制问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越峰副教授探讨了人工智能对现代社会就业体系的冲击,可能存在的失业问题以及国家应当在税收、社保等方面进行预判。同济大学法学院袁秀挺教授提出对我们的期许:现阶段的人工智能我们还能进行独立思考,希望在还能独立思考的时代,我们能够积极思考,全面合作。

      

      研讨会最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所原所长李林,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对本次学术研讨会进行了总结。
      人工智能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与之相伴而来的是全新的规则。此次“人工智能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带来了前沿的观点与生动的分析,引发与会代表和同学们的深入思考。今后,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将充分利用研究基地机制,发挥不同单位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优势,开展网络与信息法的学术活动和研究。

    内容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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