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3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林嘉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社会法的概念、原则、理论与实践》启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顺利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法教研中心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巡视员吕鸿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彦君;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刘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姜颖以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全国著名高校的社会法学研究者,课题组成员,共计五十余人参加了本次启动会。


  会议开幕式由林嘉教授主持。林嘉教授首先对远道而来参会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诚挚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林嘉表示,各位专家、学者、领导的到来,对于人大法学院,以及对她本人来说是最大的支持,也是对于中国社会法、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支持。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林嘉教授首先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致辞。张鸣起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及社会法学研究会对《我国社会法的概念、原则、理论与实践》项目的立项和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在致辞中表示,该课题的研究,在当前极具现实性和紧迫性。我国的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及其成就,也为该项目的研究奠定了有利的基础。张会长也提出了对课题组的期待。他表示,对这个项目的研究应当站在时代的高度,具有全球的视野,更要有中国特色。我们研究的是新时代社会法,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国情发现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探索中国路径,提出中国方案,从而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社会法发展的法治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吕鸿雁副巡视员在致辞中对受邀参加此次研讨会表示感谢,并表示自己是带着具体问题和需求而来,希望能和学者们交流讨论在社会法工作领域中遇到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吕副巡视员首先指出我国社会法的发展已远远赶不上我国社会发展的时代背景。其次关于“三新”领域(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吕副巡视员认为已经成为国家治理层面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具体的保障思路上,她强调要突破劳动法的局限,在社会法的视野里解决“三新”人员的权利保护问题。可以把握“兜住底线”和“劳动、就业、社保三大体系相互协调”的思路,对“三新”领域员工的保障问题作全方位的梳理。最后,吕司长期望社会法的理论研究能够跟治理实践进行有效地互动,希望在场各位学者能不断作出理论上的贡献。
 

    开幕式的最后,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致开幕词。王轶院长对张鸣起会长、吕鸿雁副巡视员以及各高校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人大法学院为了推动社会法学教学和研究的发展,专门成立了独立的社会法研究中心,由林嘉教授担任学科带头人。从去年起,社会法的博士、硕士开始单独招生,并且生源十分优秀,体现出社会法学内在强大的吸引力。王院长表示,作为人大法学院,一定不遗余力地支持林嘉教授所带领的这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也希望在座的专家像关注劳动者以及特别需要关爱的群体一样继续关爱和支持人大法学院的工作。



    会议的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主持。黎建飞教授首先感谢了三位致辞嘉宾的精彩发言。然后,黎建飞教授邀请课题负责人林嘉教授进行总课题汇报。
 


    林嘉教授从研究背景、研究思路、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以及预期目标五大方面对课题进行介绍。首先,本课题的研究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客观要求,社会法保障人的基本生存、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安全的本质属性,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其次,本课题遵循“指导思想——基础理论——现在与问题——实施与应用——体系构建”的研究思路展开,拟解决以社会公平为基础的社会法基础理论建构、社会法域外立法比较与我国本土化实现、社会法的中国实践、社会法的实施以及中国特色社会法体系的构建五个方面的问题。基于现有的研究思路,以拟解决问题为导向,提出总课题的课题框架,即总课题包括五个子课题,分别为社会法基础理论研究;社会法比较研究;社会法的中国实践与问题研究;社会法实施机制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法体系研究。再次,该课题预期实现五大目标,一是构建以社会公平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法理论;二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法体系;三是解决我国社会法在实践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四是推动我国社会法学科建设与发展;五是提升我国社会法研究话语权,促进形成中国经验。最后,林嘉教授表示,希望与会专家对本课题的研究提出更多的建议和指导。
 


    紧接着是五位子课题负责人的报告,第一位报告人是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郑教授主持的是社会法基础理论研究子课题。郑尚元教授指出,理论界目前还没有解决“社会法是什么”的问题,这是首先需要研究解决的难题。其次,需要研究社会法是基于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产生的。最后,针对社会法的本体、概念、原则、理论、特征,以及价值、功能,对这些极具抽象色彩的问题,希望经过研究之后能到到相应的成果。
 


    第二位子课题发言人是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刘俊教授。刘俊教授负责的子课题是社会法的中国实践与问题研究。刘俊教授指出,子课题的目标和定位是围绕支撑总课题目标的实现展开。在研究的方法和路径上,需要通过区分一般问题和重点制度的方式来切入,并在研究过程中遵从中国特殊的文化、社会背景以及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尤其是沿着我国社会法的产生、发展、演变的路径展开。刘教授希望带领该子课题,从社会法实践当中总结一些中国经验,支撑该课题总研究目标的有效实现。
 


    第三位子课题报告发言人是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君教授。冯彦君教授指出比较研究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即理论体系方面的比较与学科层面的比较。就理论层面来说,社会法学理论体系的架构论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是社会法的本体论,主要是概念、功能、体系的阐释;第二是社会权理论;第三是和谐劳动法律关系建构理论;第四是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障体系理论。
 

    第四位课题报告负责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郭林茂主任,由社会法室朱涛同志代为发言。朱涛同志从社会法的概念谈起,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法,应该定位为社会建设立法,社会建设法。中国特色的社会法律研究既要坚持“四个自信”,又要着眼于国际,也要立足本土性、体现时代性、注重综合性,为解决社会建设问题贡献出学术质量高、可行性强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最后一位子课题发言人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杨思斌教授。杨思斌教授总结了社会法研究的两个经验,一是社会法是国家治理中重要的法律工具和法律手段;二是社会法区别于其它法律部门的主要功能是化解贫困,解决民众的基本生存问题,化解社会风险,保障民众有序生活,实现社会财富的再次优化配置。杨教授建议采用中义的社会法概念,即最核心的是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第二个层次是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法;第三个层次则是慈善组织和社会慈善法律。



    课题负责人报告结束后,会议安排了三位发言人进行与谈。第一位发言人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叶静漪教授。叶静漪教授首先对该项目的启动表示热烈祝贺。然后,叶教授总结了近年来各位老师研究过的社会法课题,指出社会法研究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重视。接着,叶教授对课题的开展提出了一些建议,要力求形成更多共识,建立更深厚的社会法研究基础;要对现有的社会法研究成果进行吸收和梳理。最后,叶教授希望《我国的社会法的概念、原则、理论与实践》这一课题能够立足中国国情,实现本土构建。
 


    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姜颖教授。姜颖教授首先谈到,林嘉教授的课题立项、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然后指出,我们应当明确社会法的概念和范围,注意多领域、多学科的结合,注重研究的体系性,关注不同主体的协商协调机制以及立足中国实践。
 


    最后一位发言人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红梅教授。赵红梅教授首先对林嘉教授获得国家社科重大项目表示祝贺。其次,赵教授提出课题研究需要重视社会法的概念界定问题和社会法的定位问题。最后,赵红梅教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的学科带头人,表示愿意为本课题贡献力量。
 


    第二单元的课题研讨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陆海娜副教授主持。陆老师表示,第二单元的讨论可以从不同学科出发,吸收其他学科背景老师的真知灼见,有利于我们开拓社会法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谈到国内法和国际法层面上我国社会法话语权的问题,期待课题研究能够促进形成中国经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世明教授介绍了社会法在域外的概念界定,为会议提供了丰富的比较法视角。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余少祥副研究员从“什么不是社会法”和“什么是社会法”两个方面分享了自己对社会法内容体系构建的看法。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显勇教授分享了国内外社会法定位的五种学说,指出评析该五种理论的四个焦点,并认为社会法学的研究需要综合法律理念、法律体系、法律部门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则等各种不同的研究路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杨飞副教授主张,对社会法的研究应该深入到规范层面,论证出社会法的规范从哪些方面具有和传统的私法规范或者公法规范不一样的地方。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汤闳淼老师指出,我国社会权理论研究大体上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种路径展开和推进,应该重点关注社会权的实现问题。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的薛长礼教授从部门法的角度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完善社会法学科建设的目标。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沈建峰教授从社会法的破与立,学科发展的基本规律,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定位问题以及社会法的基本概念要解决的问题四个方面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的韩君玲教授提出研究社会法的理念需要寻找宪法上的规范基础支撑,同时,社会法学科发展与建设需要争取更多的学科话语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吴文芳副教授以“私法与社会法关系的张力与缓冲”为题做了发言,阐述了这一现象形成的原因并介绍了三种缓解途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李海明副教授以“基于有因给付的社会补偿法制的体系化”为题做了发言,指出了社会补偿法制体系化的两大好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晓东副教授指出,法律是随着社会的结构和法律问题的变化而变化的,社会法的生命力可以从遵循社会发展变化的现代特征中得到焕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锐副教授从公司社会责任的角度,谈到市场和社会共同受道德、法律的约束,社会法在这个领域里已有应用的范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栗燕杰副研究员提到中国社会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三个现实问题,一是从法律渊源来讲法律体系在实施过程中的倒挂问题;二是私法审判和纠纷化解的问题;三是社会法的审判领域应用的割裂的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阎天老师提到了自己对课题成果的期待,建议课题研究增加“从劳动到社会”的维度和“从宪法上看社会”的维度,并引入工具主义视角。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李俊杰着重谈到课题中不应忽视的两个问题,一是法律与政策的关系问题;二是法律解释问题。
 


    课题研讨发言环节结束后,主持人陆海娜老师对各位老师的发言表示感谢,这一环节的发言内容丰富,视角多元,为课题组下一阶段的研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陆老师从自己的研究方向出发,提议学者们关注社会法中的社会性别视角,直言女性主义法学视角对于社会法而言可以创造很大的贡献。

    会议总结环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范围教授用“祝贺”“肯定”和“期待与建议”三组关键词总结各位专家的发言。并认为在课题研究中一是需要强调社会法概念和理论的重要性,二是要对研究目的进行关注,三是要解决国际化比较和路径差异的问题。
 


    会议的最后,陆海娜老师再次感谢了参会专家的配合与支持,并提出对会务组同学的感谢。《我国社会法的概念、原则、理论与实践》启动会圆满结束。
 
 

上一篇:“大湾区智能法治创新论坛”在广州召开

下一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体系研究”开题论证会暨首届刑事证据基本理论高端论坛在吉林举行